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公司各部门:20xx年8月2日凌晨1:00左右,公司保安科组织对全厂下晚班员工所携带出厂物品进行突击检查,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xxx手提包有异常,要求其开包接受检查,其手提包内有公司产品且无任何出厂门凭证,属于个人偷盗行为。为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xxx的偷盗行为作出如下处理:一、给予xxx开除的处分。二、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,并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特此通报!湖南XXX有限公司xx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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